服務條款

本遊戲服務合約(下稱「本合約」)適用於此游戲玩家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此游戲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的連線遊戲服務締結之定型化契約,並載明應有權利、義務和所適用的條件與條款等資料,同時記載本公司應負之責任。

為保障乙方的權益,請在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前,詳細閱讀條款並經三日以上審閱,以保障乙方的權益。乙方點擊同意鍵後,即推定乙方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本合約所有條款之會員規範,以及本合約其後所有增刪修改之內容,如乙方不同意本合約條款或使用規範,請勿註冊帳號或使用本服務。乙方於點擊同意鍵時,亦推定乙方願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且相關法律規定如有修改時,亦同。

如乙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應於乙方的正式代理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

乙方確認乙方已經審閱本條款並完全同意本條款內容。由於本條款的內容甲方可能隨時修改,請注意定時或不定時瀏覽本條款最新版本的內容。使用甲方的網站,即表示乙方確認,同意受本條款修正後之規範。

乙方同意以電子方式訂定本條款,並同意本條款及乙方所有瀏覽記錄可以電磁記錄的形式被保存。

第一條:認知與接受條款立約人及其基本資料:

1. MULAGAME(以下簡稱「甲方」)係指利用網路提供線上服務之人。

2. 茲因該游戲提供此項會員服務,會員系統服務使用者(以下簡稱「乙方」),請利用甲方所提供的註冊方式完成會員資料登記。

3. 上述甲方與乙方基於本服務提供合約(以下稱「本合約」)雙方訂定條款如下。

第二條:合約書適用之範圍

甲方提供乙方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合約書條款之約定協議之。

第三條: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1. 甲方有關本遊戲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 收費制遊戲之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第四條:名詞定義

本合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1. 線上遊戲:係指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接到甲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使乙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眾多數人得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2. 遊戲網站:係指由甲方為提供甲方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 遊戲管理規範:係指由甲方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會員行為規範等相關規範。

4. 遊戲歷程:係指乙方進行甲方遊戲時,甲方伺服器系統可提供之電磁記錄。

5. 儲值:係指乙方支付甲方之金額。

6. 外掛程式:除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服務程式與乙方電腦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甲方所提供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按鍵精靈/連點程式/自動練功/開圖程式/輔助程式等軟體。

7. 開始遊戲:係指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帳號,進行甲方所提供之各項線上遊戲服務時。

8. 遊戲套件:係指能完整執行本遊戲全部功能之軟體。

9. 下載相關軟體:係指由網路下載前項遊戲套件之行為。

10. 必要成本:係指甲方為提供各項服務,已支出或已給付,預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11. 扣除必要成本:係指替換依最新比值轉換新台幣後的未使用點數或引用點數匯總30%之計算方式,且另外再加上匯款轉帳手續費新台幣30元之費用。

12. 程式錯誤(BUG):非甲方設計遊戲程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錯誤遊戲結果。

第五條:服務範圍

1. 本合約書所提供的服務,係由甲方提供網路伺服器,供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錄進行甲方遊戲。但此不包括乙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自身軟、硬體設備(乙方自行配備上網所需的外接電腦設備、行動裝置,以及負擔「網際網路連線費」或「電話費」等電信相關費用)。

2. 電磁資料、紀錄之所有權,屬甲方及其所約定人所有。

3. 乙方僅得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使用各項服務,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私下出售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4. 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本服務相關系統功能之全部或一部分,乙方不得異議。

5. 乙方應正確利用甲方及合作廠商所使用之儲值方式,以使用本遊戲提供之購買服務。

6. 若乙方使用虛偽不正或違法之方式進行「儲值」,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會員資格並停止其使用權。

第六條:遊戲登錄

1. 乙方申請註冊帳號時,基於誠實信用原則需擔負真實登錄義務,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填寫資料存檔真實和正確無誤。

2. 當個人資料有變更者,需立即更新以維持資料正確及完整並保障乙方權益,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實或個人資料有異動未立即更新,致與原登錄之資料不符時。甲方得視情況終止會員資格並停止提供本服務。

3. 如因資料不實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或違法時,乙方應自負法律責任及相關損失。

4. 乙方之會員資訊如有修改之需求,乙方需提供可供甲方驗證是否為本人之資訊,經甲方驗證完成後可進行修改。如乙方未能提供驗證所需之資料,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行修改。

5. 如乙方於『一年』內未曾有登錄甲方各項服務之記錄,甲方將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應於十五日內登錄甲方;如屆期仍未有乙方登錄甲方之記錄,甲方有權逕行刪除乙方之帳號,遊戲角色,紀錄等相關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遊戲點數

1. 乙方應在經甲方認可之合作廠商購買遊戲點數。遊戲點數僅適用於部分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2. 遊戲點數經儲值在甲方後,即無法轉讓給他人或其他帳號,除非法律規定或本合約另有約定外,遊戲點數均不可由平台兌換或退回為任何金錢或等值商品。

3. 乙方購買遊戲點數或兌換商品及服務,應予以審閱本合約條款和甲方銷售協議。

4. 乙方應全權負責核對遊戲點數的增加及使用狀況,並確保帳號點數來源合法。

5. 如甲方接獲合作廠商或司法相關單位的來函通知乙方的帳號或點數有異常,則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乙方的會員服務或其他功能的權利。

第八條:收費標準

1. 本會員系統服務所提供的遊戲服務為免費制。另遊戲服務內部如有提供需乙方額外補充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甲方將在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2. 相關費用或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費率調整時,甲方應於預定調整日三十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乙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3.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乙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估計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應依舊費率計收。

第九條:甲方應載明之資訊

甲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上載明以下事項。

1. 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方法規定標示遊戲等級等級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 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 有提供獲得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變量,中獎及機率或稀有商品數量等資訊,並應註明「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第十條: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1. 乙方得於下載甲方套件或購買相關軟件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約,乙方無需說明理由和負擔任何費用。

2. 依據前項事實,乙方得就未使用之所購買點數向甲方請求退費。

3. 部分甲方所提供的遊戲軟件,產品套件及遊戲內商品或服務,屬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規定的特殊商品,一經購買或接受服務即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七日解除權之規定,乙方不得請求甲方對特殊商品之退費。

第十一條:合約之效力

1. 乙方於合約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合約條款之網頁,並按「同意」之選項後,即推定乙方同意本合約條款之規定。

2. 本合約若任何一部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第十二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1. 乙方不得將個人之帳號、密碼轉移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如造成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2. 乙方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

3. 前項之密碼得依甲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甲方人員(包括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 更改乙方之密碼。甲方應於合約終止後30日內(不得超過三十日),保留乙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4. 合約非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而終止者,乙方於前項期間內進行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第十三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1. 乙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第三人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由甲方進行查證,經甲方確認有遭非法使用之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密碼予乙方。

2. 甲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發出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甲方應直接恢復遭受不當移轉之電磁記錄予乙方,如不能恢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甲方有提供免費安全機制而乙方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甲方不負恢復或補償責任。

3.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甲方前項之處理時,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4. 甲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乙方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5. 乙方如有申告不實之行為,造成致生乙方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甲方會保存乙方個人30日遊戲歷程記錄,乙方可透過官方客服系統申請調閱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乙方應提出個人資訊,如帳號,密碼,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可供佐證個人身分之資料以供甲方查驗身分。乙方必須負擔查詢費用新台幣貳佰元。

第十五條:個人資料

對於乙方所註冊或留存之資料,乙方同意甲方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對象,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相關資料,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關於進行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第十六條:隱私權政策

關於乙方的會員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受到保護與規範。乙方了解當乙方使用本服務時,乙方同意甲方依據「專有權政策」進行乙方個人資料的蒐集與利用,包括跨國間的傳輸與儲存及甲方及其關係企業內部之用。

第十七條:電磁記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1. 甲方應提供乙方各式安全機制,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之安全機制電磁記錄仍遭受不當移轉時,經甲方調查屬實,甲方無條件回復為不當移轉前之狀態。

2. 本遊戲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操作遊戲所留存之電磁紀錄)均屬甲方所有,甲方應維持乙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乙方對於電磁紀錄擁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3. 乙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查證,經甲方確認有發生情事後,應依前條之方式處理之。

第十八條:服務之暫停或中斷

1. 於以下事實發生時,甲方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

a. 系統及軟硬體設備進行例行性或必要性的維護。

b. 甲方伺服器的電子通信服務發生狀況或進行維護,導致無法連線。

c. 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d.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甲方系統無法進行。

e. 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所造成的服務停止或中斷。

2. 於前項a款之情況,甲方應於7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

3. 若有因可歸責甲方之情事,致乙方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服務時,甲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乙方於無法使用期間遭受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甲方應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4. 甲方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之責任,如有系統或電磁紀錄遭受破壞或異常,應甲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乙方損害時,應依乙方之受損害賠償,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免除其賠償責任。

5. 甲方電腦系統發生上述第3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1. 甲方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軟、硬體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2. 甲方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甲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盡快恢復。

3. 甲方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序漏洞致生乙方損害時,應依乙方受損害賠償,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4. 甲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之情況下,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5. 乙方因共有帳號、委託他人購買點數而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第二十條:服務使用之責任與義務

1. 乙方不得利用本會員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如濫發廣告訊息、郵件及宣傳性商業網站、遊戲外交易等。

2. 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外,乙方同意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

3. 乙方不得利用本服務傳送、發表涉及辱罵、毀壞誹謗、不雅、淫穢、攻擊性之文章或圖片。

4. 乙方同意必須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第二十條:遊戲管理規則

1. 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甲方應訂定合理的遊戲管理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2.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三條之程序為之。

3. 為進一步管理並維護甲方提供之遊戲品質,乙方同意甲方得於乙方於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時,由系統自動紀錄留存包括所有乙方相關遊戲資料。

第二十一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1. 除構成合約終止事由外,甲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乙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乙方依本合約應享之權利。

2.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乙方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甲方應於官網、遊戲登錄頁面等公開平台進行公告,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3. 乙方首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通知乙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甲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甲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乙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乙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甲方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乙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第二十二條:制定權利

1. 乙方對於甲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或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有所疑慮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甲方之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建議,甲方應於接獲建議後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2. 甲方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定相關服務管道,包含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

3. 乙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舉,依第一項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合約之終止及退費

1. 乙方了解所購買的點數,一經開卡或儲值後,即表示乙方已經於甲方之系統進行此項服務的消費。乙方存入會員帳號的服務點數、商品,將無法轉讓給第三人。

2. 因乙方違反本會員條款,遊戲管理規章者或法律時,遭甲方以永久停權方式處分時,視為終止本服務,甲方無須退還該會員已預付或儲值之服務點數或金額,甲方若有遭受其他損害,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 若甲方無法收到會員通過網上刷卡、小額支付或其他非使用現金的方式購買商品或使用服務的費用時,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之帳號或其他會員服務。

4. 乙方得隨時提出終止本契約之申請,甲方將依申請而終止該會員服務,並據此扣除必要的費用(30%)後,退還所購買但尚未使用之點數,退還點數不包含乙方非實際消費或活動贈送之部分。

5. 甲方視實際情況保留終止乙方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之權利,當服務終止發生時,乙方得向甲方申請剩餘點數之退費,甲方扣除必要的費用( 30%)後,退還乙方與尚未使用之點數相當之金額,退還點數不包含乙方非實際消費或活動贈送之部分。

6. 甲方得與乙方約定,若乙方逾時一年未登錄使用本遊戲服務,甲方得定一個月前通知乙方登錄,如乙方屆期仍未登錄使用,則甲方得終止本合約。

7. 合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30%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乙方未使用之發現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終止點數或費用。退還費用不包含乙方經遊戲、活動給予或其他非乙方實際消費儲值所獲得的部分。

8. 乙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甲方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或公開平台公告通知乙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合約:

a.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甲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b.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c.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或點數儲值後拒付款項或違反第七條遊戲點數之內容者。

d.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三次以上而未改善者。

e.乙方於甲方提供之服務範圍,進行不法行為遭司法機關查獲者。

f.以類似甲方名稱或不雅文字作為註冊名稱使用本服務者。

g.冒用他人名義或身分資料申請甲方服務者。

h.在遊戲中發表任何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

i.透過本服務或在其他平台,與他人進行遊戲貨幣或遊戲道具之交易行為。

9. 本合約終止後超過第十五條規定之保存期間,乙方會失去購買的任何已兌換、購買之遊戲商品;或甲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甲方應對乙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虛擬物品,如角色資料,裝備,道具等任何帳號相關的遊戲電磁記錄。

第二十五條:停止營運

1. 因甲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合約者,應於停止終止前30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2. 甲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之發現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取代必要的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二十六條:送達

1.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2. 前項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甲方應依變更後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3. 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之通知發出後,以甲方之發出記錄推定為已送達。

4. 因乙方之故意、過失或通訊資料造假,致甲方無法送達者,甲方不負責因無法送達所致乙方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法條適用依據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遊戲營運方所在地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八條:管轄法院

因本服務合約涉及的一切爭辯,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但前開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以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小額訴訟訴訟法院之適用。

附件:遊戲管理規則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數日甚至永久之處分,官方擁有最終解釋權,並得依情節輕重調整處罰之內容。

1. 言論不當:

若有下述情形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3天、第二次7天、第三次永久停權。

a. 於官網、遊戲頻道中發送包含低級、褻瀆、粗魯、謾罵、誹謗、人身攻擊、威脅、挑釁、種族與性別歧視、不雅文字、猥褻及含有色情內容或含意,有違社會善良風俗者,本公司有權判定其處分,同時會員需自負法律責任。

b. 於公開頻道重複發表多次言論,造成其他會員無法正常觀看頻道之事實,如:持續無意義的內容,使用相同之文字進行重覆且有頻率的方式發言等,皆構成洗頻。

c. 任何非本公司所允許之商業廣告。

d. 違反個人隱私資料的保護及影響第三人權益與隱私之言詞內容。

e. 任何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的言詞內容。

f. 不當攻擊、影射貶低他人及其家人。

g. 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版權或公眾/私人權利。

h. 發布違反任何法律規定,善良風俗之內容與行為。

i. 提供虛偽不正的儲值方式,得直接處永久停權處分。

j. 非法造假、曲解資料回報刻意污衊他人,或提供錯誤資訊造成其他會員權益所有權損失等行為。

2. 惡意擾亂遊戲進行: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3天、第二次7天、第三次永久停權。

a. 意圖減緩客服處理問題速度,重複問題回報或回報無意義之字句達三次(含三次)以上。

b. 資料填答不實或不全,阻止客服人員服務運作者。

c. 使用各種客服回報管道服務時,所提供的內容包含攻擊、不雅、猥褻之意,或涉及對本公司及所屬員工進行騷擾、誹謗、言論攻擊,影響客服人員及客服中心作業。

d. 妨害GM或故意損害GM工作的行為。

e. 持續危害特定其他玩家進行遊戲,或相似的情況。

f. 在遊戲內謊稱為GM或工作人員,要求他人的個人資料。

g. 散佈本公司沒有公告的偽造事實。

h. 任意修改公告或散佈修改內容的行為。

3. 騷擾遊戲管理員: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3天、第二次7天、第三次永久停權。

a. 本公司於各遊戲中所分配的遊戲管理員,有權立即暫停任何可能危害遊戲系統的遊戲帳號上線權利或相關線上活動,所有遊戲管理員都將嚴格按照中立和公正原則、不偏袒、不徇私。

b. 遊戲內遊戲管理員職責主要為遊戲中違規查緝,維護遊戲內秩序,鼓動相關線上活動,將不主動回覆線上會員詢問的問題。

c. 若在線上無意義密頻遊戲管理員或連續插入洗頻,將視情節輕重進行糾正。

4. 遊戲帳號: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3天、第二次7天、第三次永久停權。同一個IP位址於 24小時之內創立三個(含三個)以上帳號,並同時登入遊戲。

a. 基於非正常進行遊戲,而使用相似、相關、流水號或有特定規則命名的帳號創立。

5. 惡意洗貨幣,道具,戰績或經驗等: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使用者帳號在遊戲中與其他使用者帳號串通進行嚴重洗戰績等故意放水行為,造成其他使用者帳號損失者,所有參與或協助違反規範之會員懲處。

b. 發現有異常行為,將道具、遊戲幣、點數等流通交易或集中特定帳號,灌洗績分/經驗值等行為。

6. 散播使用非法遊戲方式: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散播涉及以現實生活中的金錢或有價物,進行交易或交換「道具」、「遊戲幣」等電磁記錄之行為(包含涉及散佈,播送或擴展引入引誘,中介,暗示或其他推進人為現金交易之廣告行為訊息者)。

注:所有現金交易純屬會員個人之行為,若以非官方許可管道取得包含但不延續戰績、排位、勝率發生任何問題,需由其他會員自行承擔,本公司一概不負責,本公司會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警方查案。

b. 以不當方式取得之遊戲利益,除停權外官方得沒收非法遊戲期間所獲得之不當利益。

7. 使用不當程式進行遊戲: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直接或間接安裝/開啟執行,使用或散佈非官方提供的不當程式、私服,包含但不限加速器、按鍵精靈、搖桿連點功能、開圖程式或泛指外掛等輔助工具,程式等非法工具破壞遊戲的平衡性。

b. 遊戲進行時,會員必須在遊戲終端裝備前進行遊戲,若會員不在,但其人物角色仍然在進行需人為手動操作之動作,則該情況皆稱為機器人角色(Robot);經GM查緝並記錄情況後,將按照違規罰責進行處理。

c. 被查獲者必須正確回應查獲偵查專員的詢問,不得以無意義的文字,重複或答非所問之對話回應查獲,包括但不限於:他人代為進行遊戲,看不懂文字,逃離現場,離開遊戲,對話檢視關閉或遊戲視角無法觀察周圍或其他原因等,規避查緝起訴專員的詢問及測試,並且禁止對查獲人員進行恐嚇或謾罵等行徑。如果被查獲者持續進行動作,卻未正確回應查獲起訴專員詢問,將視同使用外掛/輔助程序並依據遊戲規則章懲處。

d. 在論壇、各遊戲頻道宣傳外掛網址、外掛名稱,或邀請、傳授其他用戶使用任何非官方提供的輔助程序、外掛程序、加速程序、修改程序等非法工具,均以散佈外掛論處,本公司得停止其會員之使用權。

e. 針對使用或散佈外掛嚴重者,將取消其會員帳號,並記錄裝置、IP位址等資訊予以停權;經移轉的遊戲幣及寶物,視同非法物品一併追查回收。

8. 涉及盜用或詐騙其他會員物品: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盜用或涉及詐騙其他會員物品,包含但不限於帳號、會員資料、道具、遊戲幣、點數,官方將終止其會員之使用權。

b. 如因個人行為涉及司法案件者,或經司法機關查獲起訴任何不法之行為者,本公司得終止其會員之使用權。

c. 經移轉的帳號、會員資料、道具、遊戲幣、點數視同非法物品將一併追查回收。

9. 9. 進行、宣傳或發表違反法律之行為: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會員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發送違反法律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賭博、教唆犯罪、販賣毒品、槍械等不法物品,涉及引入援交、色情,不法仲介等。

10. 破壞,入侵,篡改或破解任一遊戲程序/伺服器/用戶端資料: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a. 不得侵入,攔截,破壞,破解,修改,逆溯,編譯,變更原始程序,伺服器端或用戶端資料。

b. 以不當方式篡改遊戲帳號密碼,複製更改封包值等,更動遊戲內容資料或對遊戲進行其他不當方式使用。

c. 對遊戲程序及網頁機制進行軟件轉換工程,為任何更改原始程序系統上的鎖定與解除鎖定,以其他不當方法更改會員遊戲帳號,密碼,或以復制更改封包值之手段更改遊戲內容資料或為其他不當使用方式。

d. 若有上述情形發生,將進行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11. 利用遊戲漏洞進行遊戲: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由官方提供之測試或免費試玩期間,因遊戲BUG而產生的物品,等級,金錢回溯,將不負責賠償。

b. 利用遊戲中之BUG或規則不盡完善之處,以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手段進行遊戲,甚至造成伺服器負擔加重或當機等,讓自己受惠及牟利他人,導致遊戲失衡之行為,BUG將以本公司認定為主。

c. 利用BUG而獲得或複製遊戲中之虛擬寶物、裝備、屬性能力、經驗值、角色資料、等級或其他任何利益等,而造成遊戲不平衡,與影響其他會員權益及造成不屬於原先設計範圍效果,所有關係者經查證屬實後之一切資料,將視情況回收會員利用BUG進行遊戲而直接、間接獲得之非法權益。

d. 類別BUG觸發方式在遊戲內部公眾區域以任何方式公開討論。

12. 意圖現金購買或販賣遊戲幣或道具: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凡於遊戲內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買賣T幣、T、數字網、金幣、小朋友,台幣等影射現金交易之字詞。

b. 針對本公司禁止之交易行為,除進行帳號停權處分外,經移轉的遊戲幣,道具等電磁記錄將視情況回收。

c. 涉及對遊戲虛寶、遊戲幣、點數或點數卡等,以現實生活中的金錢或有價物,進行交易或交換之行為。

d. 所有現金交易純屬會員個人之行為,若以非官方許可管道取得之點數、遊戲幣、道具發生任何問題,需由其他會員自行承擔,本公司一概不負責,本公司會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警察查案。

13. 利用非法機制取得遊戲幣或道具: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包含但不限於利用系統異常、BUG、非法機制、非法程序所引起的物品之行為,或詐騙、盜用其他會員物品,以及不當接收物品的行為。

b. 經移轉的遊戲幣及寶物視同非法物品將視情況一併追查回收。

14. 意圖現金買賣會員帳號: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不可使用任何形式或代價買賣會員帳號若會員帳號經移轉,或為兩人以上共同如果有上述情況發生,將進行處分。

15. 假冒官方人員: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包含但不限於假冒官方人員名義、使用類似官方帳號、以官方口吻或語氣引導或企圖導致其他會員誤會之方式來舉辦活動、發布消息、進行詐欺、不當評論發表或任何其他其他會員正常進行遊戲之舉止。

16. 共用帳號破壞遊戲平衡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將帳號交付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帳號,導致破壞遊戲平衡。

b. 會員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不得將帳號密碼轉移、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若將帳號所有權他人共同使用而與本公司或其他會員產生糾紛,導致任何關於帳號停權、虛寶、點數、等級、排名、積分等糾紛,無論有無啟用官方防盜機制,會員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17. 儲值異常: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a. 儲值來源異常。

b. 帳號所存值的點數來源經甲方查核為異常或有第三人向警察報案涉及欺詐騙局或其他刑事案件時。

c. 經金流平台反應點數儲值異常者。

18. 惡意利用公司與商店: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a. 惡意利用公司與商店所提供的會員加入、遊戲使用、交易等相關基本流程,獲取不當所得的行為。

b. 惡意利用商店基本流程的方法,進行傳播/散佈。

19. 駭客行為: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a. 企圖侵入其他玩家的手機、電腦,或發布相關內容的行為。

b. 變更或修改遊戲資料的行為。

c. 透過駭客行為獲得不當利益或破壞遊戲平衡的行為。

d. 操作所有遊戲相關資料,獲得不當利益的行為。

e. 如果有上述情況發生,將進行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20. 假造會員資料: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a. 使用非本人之資料註冊會員,經查證為假造資料屬實者。

b. 會員若故意登載不實之個人資料已構成違約事由,本公司得終止並重置其會員號碼,且不負任何賠償損失責任。如因此導致本公司有損失,本公司將予以相關賠償及懲罰性違約金,同時會員應自負因該行為所衍生的一切一切民事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偽變造文書,詐欺,篡改電磁紀錄等相關罪章)。

c. 若有上述情形發生,將進行處分:第一次即永久停權。

21. 洩漏個人資料:

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進行停權處分:第一次7天,第二次永久停權。

a. 在遊戲內外洩其他玩家個人資料的行為。

b. 在遊戲內要求其他玩家個人資料的行為。

22. 不當名稱、頭像圖片:

若有上述情況發生,將進行處分:第一次強制更名或停權7天,第二次停權7天,第三次永久停權。

a. 會員使用包含利用直接,間接,影射一般的髒話、污穢以及類似相詞等方式,與文字組合後具有定義的遊戲名稱或頭像圖片皆不被允許。

b. 包含低級、褻瀆、粗魯、辱罵、誹謗、人身攻擊、威脅、挑釁、種族、國別、地區與性別歧視、不雅文字、猥褻及煽情、具有色情內容或含意,對孩童有不良影響或影響其他會員進行遊戲觀感。

c. 具有特定或商業廣告性質。

d. 有害第三人權益與隱私或影射他人的名稱。

e. 違反任何法律或善良風俗,具有犯罪行為或教唆犯罪。

f. 若角色名稱包含特殊字元,空白字元或特殊符號或類似官方人員名稱,將視情況直接強制更名。